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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市开展“营造巾帼林 绿美新家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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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商 丘 市 林 业 局

  商妇字〔2017〕 号

各县(区)妇联、林业局,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的“半边天”作用,引导全市广大妇女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投身生态商丘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为构建绿色低碳的生态商丘、美丽商丘、幸福商丘奉献力量,市妇联、市林业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营造巾帼林 绿美新家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绿色发展”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建设“林茂粮丰”森林城、打造生态美丽商丘的发展目标,以“六城联创”工作为统领,以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落脚点,引领广大妇女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增强广大妇女的“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生态文明观念,形成造林绿化、优化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美化、绿化我市环境,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家园。

  二、活动主题

  营造巾帼林 绿美新家园

  三、活动形式

  各县(区)、各单位妇女组织要组织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同时要号召个人或家庭开展具有纪念意义的公益植树活动,可将单位名称或个人名字等相关内容制成精美的纪念牌挂在树上或做永久性的纪念牌,共同营造巾帼林,共建绿美新家园。

  四、活动内容

  (一)与“六城联创”工作相结合。 将“营造巾帼林 绿美新家园”活动与“六城联创”工作相结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六城联创”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引导妇女群众自觉树立植绿护绿意识,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积极投身到绿化建设事业中去,积极参与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黄河故道生态防护林区、城市绿地、村镇街道、内河水系两侧植树造林。

  (二)与实施“巾帼绿色家园行动”相结合。将“营造巾帼林 绿美新家园”活动与全国、省、市妇联,林业部门联合开展的“巾帼绿色家园行动”相结合,把组织动员妇女参与造林绿化融入到妇联“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家庭创建、“最美家庭”创建、“和睦家庭”创建等主体活动和特色工作中。在农村,要组织农村妇女群众抓好“四旁”植树,完善沟河路渠绿化,搞好庭院绿化,大力开展围村林建设,把每个村庄都建成小林场式的村庄。在城镇,要组织女干部、女职工、女企业家、“三八”红旗手代表、“五好”家庭代表、“最美家庭”代表、“和睦家庭”代表、巾帼文明岗代表、巾帼志愿者等各行各业的妇女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绿满全城”。

  (三)与“妇”字号基地建设和脱贫攻坚相结合。将“营造巾帼林 绿美新家园”活动与脱贫攻坚大局相结合,与“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妇”字号基地建设相结合,引导女致富带头人、女能手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苗木花卉基地、林下经济基地,依托示范基地,带领贫困妇女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以绿化促致富。同时,要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创建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的妇女义务植树基地和巾帼林。

  (四)与“庆三八 展风采 共建巾帼林”活动相结合。各级妇联组织要将“三八”国际妇女节庆祝纪念活动与“营造巾帼林 绿美新家园”有机结合,组织各类妇女典型代表和巾帼志愿者义务植树,以种植“巾帼林”这种有意义的方式,庆祝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展示巾帼风采。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妇联组织、林业部门要统一思想,从改善商丘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来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植树造林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商丘的意识,提高广大妇女的支持率和参与意识,营造“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有序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各级妇联组织、林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活动。各级林业部门要做好植树区域分布规划,选好造林树种,列入当地林业生态建设的整体规划。各级妇联组织要组织本地、本部门的广大妇女共同实施,在所规划的公共绿地、义务植树基地,统一挂牌种植,使之具有一定的规模,发挥示范作用。

  (三)广泛动员,掀起义务植树高潮

  各级妇联组织、林业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参与“营造巾帼林 绿美新家园”活动,鼓励城乡妇女栽植“希望树”、“青春树”、“友谊树”,建设“巾帼林”、“纪念林”、“家庭林”等,掀起妇女植树造林的高潮。同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典型,广泛宣传妇女组织及个人(家庭)在植树造林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和“巾帼林”创建活动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填写《商丘市妇女造林绿化情况统计表》,于4月30日前将统计表及活动相关图片、文字资料电子版报市妇联发展部。

  电子邮箱:sqsflfzb@163.com

  联系电话:3288859

  附件:商丘市妇女造林绿化情况统计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商丘市妇女造林绿化情况统计表..docx]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   商丘市林业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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