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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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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妇联,市直机关各单位妇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以及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落实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充分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按照全国妇联和省妇联要求,我市将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促进良好家风在全社会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现将2017年度“最美家庭”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请结合实际情况,各县(区)妇联择优推荐5-10户市“最美家庭”,市直单位各推荐1户。

  二、推荐要求

  (一)广泛发动。要在认真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发动群众和家庭积极参与,采取家庭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逐级择优推荐。

  (二)推荐对象。通过活动开展,寻找推荐出包括孝老爱亲、夫妻和睦、教子有方、勤俭持家、移风易俗、节能环保等在内的各类家庭,力求使“最美家庭”更具广泛性、代表性。

  (三)程序公开。要认真做好推荐家庭的社会公示、审核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地推荐的市“最美家庭”要在当地媒体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并接受所在社区群众的监督评议,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

  三、宣传要求

  (一)创新传播方式。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妇联两微一网,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传播推广活动,提升传播效果,扩大受众面,形成广覆盖、广传播的宣传声势。实施文明家风传播工程,组织最美家庭讲家风故事,激发广大家庭成员传承优良传统、传递正能量的行动自觉。在村(社区)“妇女之家”重点开展“四个一”活动,即设立一个“最美家庭”光荣榜、举办一次家规家训评议活动、开展一次家庭故事讲述活动,组织一次家庭幸福照片展示活动,引导群众弘扬家庭美德、创造幸福生活。

  (二)进行事迹展播。优先选取故事生动、事迹感人的家庭,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以及妇联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途径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亮家风家训格言、展家庭文明风采。

  (三)做好社会宣传。五月中下旬,揭晓市“最美家庭”。各县(区)也要集中开展表彰活动,形成声势。要边寻找、边推荐、边宣传, 用看得见、摸得着、在身边的榜样教育引领群众, 动员广大家庭跟着学、照着做,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材料申报

  各县(区)妇联及市直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 切实组织好寻找推荐、材料上报等各项工作。申报工作包括: 填写《商丘市“最美家庭” 推荐表》, 其中家庭主要事迹字数不超过300字,另附2000字的事迹材料; 提供3 张jpg 格式的“最美家庭” 图片, 大小不小于2M, 尺寸不小于2000 像素, 无水印, 每张图片配不超过30字的文字说明。

  请各县(区)妇联及市直各单位于2017 年4月25日前将《商丘市“最美家庭” 推荐表》及家庭图片材料一并上传提交, 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推荐表寄送至市妇联儿童工作部。

  联系电话: 0370—3288857

  邮  箱:sqsfletb@163.com

  附件: 2017 年商丘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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