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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发挥商丘市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作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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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三届执委,各县(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

  商丘市妇联执行委员会是商丘市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妇女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改革创新要求,更好地发挥执委的作用,建设忠于党的妇女事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受妇女信赖的商丘市妇联执委队伍,切实保持和增强执委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意见。

  一、基本要求

  1、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全国妇联章程,执行商丘市妇女代表大会和市妇联执委会等会议决议或决定,依规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建议权等权利。

  3、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决策中体现性别意识,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妇女群众当中,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社会生活各方面。

  4、牢记政治责任、岗位责任、社会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了解反映群众需求、接受群众监督,带头践行“四自”精神,在本职岗位上积极进取,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建言,勇于担当,理性务实,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工作职责

  1、密切联系妇女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各阶层妇女群众,真诚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回应妇女群众关切,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妇女群众的关怀重视,团结引领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2、热忱服务妇女群众。把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结合起来,促进妇女发展与维护妇女权益结合起来,更多关注关心各类妇女特别是普通妇女群众的发展需求,积极为困难妇女办好事、办实事,推动解决事关妇女利益的实际问题,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3、积极参与议事决策。积极参加市妇联会议、活动,为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维护中的突出问题献计出力,对全市妇联工作及时提出建议。执委会闭会期间,积极履职,结合实际完成全市妇联执委会布置的工作。执委可随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有关妇女工作的情况、问题,推动执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履职清单

  1、履行商丘市妇联常委、执委联系妇女群众的1+1+3工作制度。按照《商丘市妇联常委、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制度的通知》商妇字〔2016〕52号文件要求,各位常委、执委要在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负责联系1个基层妇女组织,3名妇女群众。与所联系的妇女群众每月至少沟通一次,每季度至少家访一次,每年至少办好事、实事三件,力所能及地为妇女群众解惑释疑、排忧解难,切实成为妇女群众的贴心人和代言人。

  2、开展调查研究,提交工作意见建议。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就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居住地妇女权益保护及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妇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也可应邀参加妇联组织的调研工作和专题咨询研讨,每年至少撰写提交一篇调研报告。执委中非专职妇女工作者,应经常关心妇联工作,关心妇女发展和权益维护的情况,在本届任期内,每年至少应向执委会提交一项书面意见建议。

  3、团结一批妇女群众。执委要经常联系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群众,每年要在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至少组织参加“爱心妈妈”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巾帼志愿服务、文体文艺、培训教育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活动3次。

  4、凝聚一个正能量网群。执委要通过面对面沟通以及微信、QQ等各种手段建立有效的联系,实时与妇女群众交流互动服务。关注“商丘市妇联”微信公众号,每月至少转发两次,并及时将活动开展信息报市妇联新媒体邮箱sflxmt@163.com。

  5、参加市妇联会议及活动。出席全市妇联执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其他有关会议和活动。

  6、提交年终履职总结。每年年末,向市妇联执委会提交当年的履职情况总结。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市妇联为执委学习培训提供平台,确保一届任期内,执委至少参加一次市妇联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学习妇女工作理论和有关法律政策,掌握服务妇女群众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社会性别意识,提高综合素养和履职水平。

  2.拓宽履职渠道。探索运用网络新媒体手段,特别是运用执委微信群等,就市妇联有关工作征求执委意见建议,不断丰富执委履职途径。

  3.畅通信息交流。利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执委微信群,向执委通报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信息。支持执委密切关注搜集妇女发展、维权等相关信息,及时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市妇联反映情况。

  五、组织管理

  1、建立执委履职档案。实行执委履职情况统计,包括执委出席会议活动情况、提交意见建议情况等,定期汇总分析,在执委会议召开期间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并将情况通报执委所在单位。执委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执委本人和所在推选单位应及时报告市妇联。

  2、开展执委建议评选。市妇联探索运用执委微信群、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执委建议评选,并对确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给予表彰。

  3、规范执委替增补。执委中的专职妇女工作者离开妇女工作岗位后,其执委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经由所在推选单位提出建议,执委会决定。执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两次妇女代表大会之间增补执委。

  4、执委资格终止。探索实行执委资格终止制度,执委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常委会研究、执委会通过,终止其执委资格:(l)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立案审查的,或者依法已追究刑事责任的;(3)严重违反全国妇联章程的;(4)三次不出席执委会议的;(5)自愿请辞的;(6)其他执委资格终止情形。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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