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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思考
深入调研攻难克坚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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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调研攻难克坚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向前发展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对策

商丘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杨青

 

商丘市地处河南省的东部,辖612区,全市总人口832.39万人,其中妇女395.97万人,0-17岁少年儿童190.34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7.57%22.87%。自2001年《商丘市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划》)在我市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使妇女在参与经济建设、参与决策和管理上,妇女儿童在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生存发展环境等诸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今年是我市《两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制定新一轮发展规划的基础之年。为了推动老规划终期达标,新规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商丘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对我市《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重点梳理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稳步向前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持。

一、实施情况

《两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逐步深入人心,妇女儿童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对照终期量化目标,截至2009年底,《两规划》中设置的量化指标共70项,有监测统计数据的有68项,暂时无监测统计数据的有2项,提前达标的有52项,与终期目标有差距的有16项,达标率74.3%。其中,《妇女规划》中设置的具体指标30项,已有23项基本达标,达标率为76.7,还有7项未达标。《儿童规划》中设置的具体指标40项,已有29项基本达标,达标率为72.5,还有11项未达标。全市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等方面一些重要指标都有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1、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程度明显提高

2001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商丘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妇联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我市妇女参政议政提供了政策保证。目前,市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也均达到100%;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26%73%;市级人大女代表83人,占代表总数的15%,县级人大女代表320人,占代表总数的12.4%;市级政协女委员95人,占委员总数的20.26%,县级政协女委员454人,占委员总数的21.46%。特别是2008年第六届村委换届时,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与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做好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通知》,确保了100%的村“两委”中有一名女同志,女支书、女主任、女委员也较上届有较大幅度提高。

2、妇女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取得经济的独立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础。近十年来,商丘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放到妇女发展的重要位置,坚持“城市农村统筹、创业就业并举、外输内转结合、培训品牌齐抓”的总体思路,积极争取政策,多方协调资源,搭建有效平台,使妇女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结构日趋合理。截至2009年,全市就业人员中女性约为221.25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44%,达到《妇女规划》的目标要求。妇女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妇女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2009年,商丘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4.80万人,其中女性为9.99万人,占40.28%;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41.60万人,其中女性为23.81万人,占57.24%;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35.46万人,其中女性为16.72万人,占47.15%;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6.80万人,其中女性为5.71万人,占33.99%;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60万人,其中女性为4.08万人,占61.82%

3、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全市各部门各显其能,各负其责,成立了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组、市综合治理领导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组、市妇联信访工作领导组等维权机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议工作意见》、《关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关于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构建了“两个中心”、两条维权热线和一项活动的社会化妇女儿童维权体系,即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110”反家庭暴力报警中心,“148”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热线和12338维权服务热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示范岗”评比活动,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成立了妇联特邀陪审员队伍和10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4、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不断改善

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妇幼保健、防治防疫、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加强妇女儿童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目前,全市医疗卫生经费11.95亿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经费3.11亿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6404万元。全市已有妇幼保健机构10所,覆盖全市的妇幼保健网络已初步形成。2009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8.8/10万,比2000年下降77%;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6.59%,比2000年提高12.99个百分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89%,新法接生率达到99%,上述4项指标已提前达到《妇女规划》目标。全市婴儿死亡率为7.0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96‰,分别在2000年的基础上下降了59.9%61.5%;全市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率为1.54%,在2000年基数上下降了74%;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实现了“五苗”接种,以上各项目标均已超过《儿童规划》目标要求,提前完成计划。

5、妇女儿童教育普及程度大幅度提高

重视教育始终是商丘的良好传统,政府历年来对教育的投入都很大,保障了教育优先发展。2009年,九年义务教育再上新台阶,全市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达到99.99%,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小学6年巩固率提高到100%;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9.9%,小学辍学率2.5%,初中辍学率2.4%,高中毛入学率57%,比2000年提高24个百分点;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1%94.5%94.4%以上,儿童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达93.7%,各项《儿童规划》教育指标均提前达标。弱势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实施“春蕾计划”、“春暖行动”、“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从社会各界募集爱心捐款129.9万余元,捐建春蕾小学3所,春蕾班6个,使18200多名女童重返校园。女性成人教育稳步发展,2009年,全市成人女性识字率为94.9%,青壮年女性识字率达到99.8%,均提前达标。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科学文化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巾帼科技星火工程”、“巾帼科技致富支持行动”,80%的农村妇女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实现了每村都有2-3名女农民技术员或绿色证书获得者。

6、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2009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7.6%,绿地率达32.5%,农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9.31%,均提前达标。同时,不断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农村大力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截至2009年,全市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8.48%,卫生厕所普及率52.68%,自来水普及率37.68%,农村改水受益率100%,农村村容村貌和妇女群众的精神面貌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观。不断改善儿童的成长发展环境,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文化、宣传、公安、工商、教育、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对散布和传播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害网站和网吧坚决予以取缔和查处,通过一系列的“扫黄”、“打非”、“禁毒”专项行动、家庭护卫行动、法制安全报告会等教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重点难点问题

由于我市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发展不平衡,导致《两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一系列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严重制约着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妇女参政议政程度偏低

一是女干部配备比例偏低,商丘市共有县处级干部1356人,其中女县处级干部153人,占总干部比例的11.28%。在《两规划》量化指标中,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和市级人大女代表人数均不达标。二是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三多一少”,即虚职多、副职多、非重要岗位多,正职少及年龄偏大的问题。女干部的来源渠道需要拓宽,队伍结构有待改善,选拔任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2、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亟待加强

一是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截至2009年,全市婚检率由2000年的37.9%下降为0.20%,农村婚检率由2000年的15.8%下降为8.14%。婚检已不是自觉行动,婚检率呈严重下滑的趋势,成为造成未来人口素质下降的直接诱因。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高位。由于受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特别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等因素,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三是妇女健康状况堪忧。对223034名妇女进行妇女病检查显示,患病率达43.38%,个别县高达70%以上,其中宫颈癌患病率10.76/10万,乳腺癌患病率8.9/10万,女性艾滋病、性病人数增加。

3、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卫生厕所、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比较低,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得不到保障。2009年,全市农村厕所普及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仅为52.68%37.68%,与《儿童规划》要求的目标有一定差距。二是打击侵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有待加强。全市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强奸案、家庭暴力屡禁不止,有些带倾向性的侵权问题难以解决,对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三是妇女儿童缺乏活动场所。受经济基础和历史原因影响,我市的妇女儿童的活动阵地建设相对缺乏,没有可供妇女儿童活动的场所,亟需建立一所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4、女性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

面临着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的双重压力,城镇新增就业和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面临严峻形势。一是再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问题。在男女同样适合的工作岗位上,女性求职难度远远大于男性。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婚育期女性就业困难,用工单位回避婚育期现象较为普遍。三是非公有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存在着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延长劳动时间等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落实较难。

5、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一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突出。2009年,全市18岁以下犯罪人数为369人,占同期犯罪人数的7.1%。二是适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问题突出。课业负担过重,导致学生厌学而辍学,城市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影响就学。2009年全市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为0.3%1.4%,比上年提高0.120.91个百分点。三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堪忧。部分网吧、游戏厅、舞厅、迪厅仍在对未成年人开放,不健康的出版物、音像制品冲击市场,黑网吧禁而不止,成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毒瘤。

6、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我市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工作经费等较之过去虽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仅解决了编制,没有机构设置和专职人员,另外,全市除永城市、民权县外,还有7个县区的编制、人员和经费问题都没得到解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措施与对策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彻底攻克《两规划》中的重点难点指标,为下一轮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奠定良好基础,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1、提高认识,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认识,提高对妇女政治权利的认识,使妇女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提高妇女的地位。有关部门应按照市委确定的配备女干部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做好选拔女干部工作。人大、政协换届选举时,做好女代表、女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保证女代表、女委员比例有所提高;竞争上岗、公开招聘中录用干部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在换届和届中调整领导班子时,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女干部。同时要加强女后备干部和基层女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女干部的宏观决策、参与竞争的能力。

2、采取措施,改善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环境。

一是加大婚检宣传力度,强化公民主动、自愿参与的婚检意识,探讨实施免费婚检的途径,并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买单或免费体检,同时大力改善婚检条件和服务质量,使婚前医学检查率有所提高。二是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胎儿鉴定技术和技术人员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及遗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积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计划生育政策,努力提高人口出生性别比例。三是尽快出台农村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和具体管理工作办法,建立妇女儿童得实惠、常受惠、普受惠的长效机制。

4、完善机制,大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一是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为女性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重视做好女大学生等女性新生劳动力的创业就业工作。二是面对失业女性群体,努力开发适合她们特点的就业岗位,如社区保洁、家政服务等,努力帮助她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与此同时,做好困难妇女的就业援助工作。三是根据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就业前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素质,帮助她们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她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5、加强监管,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

一是要积极帮教失足少年,关爱残疾儿童,关注外来农民工子弟,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家长示范学校,成立基金会,防止贫困学生辍学、失学。二是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体系,不再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唯一指标,适当降低课程难度、相应减少学时、减轻课业负担,避免学生压力过大诱发心理问题,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三是要继续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市场的手段,坚决取缔黑网吧,净化文化市场和社会环境。四是要把妇女儿童活动设施、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规划建设一个标准化的市级妇女儿童专用活动中心,以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活动需求。

6、履行职能,健全妇儿工委办公室各项机制建设。

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妇儿工委机构办公室编制、人员经费要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办公室制度建设,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健全对成员单位目标考核制度,逐级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监测评估、责任考核、培训学习、调查研究、检查督促、表彰激励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工作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办公室工作学习会、研讨会,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提高办公室专职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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