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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妇联“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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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妇联“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

工作汇报

商丘市妇联主席  刘春霞

2013723日)

 

尊敬督查组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市妇联全体同志热烈欢迎各位领导来市妇联检查指导“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下面,我就市妇联2011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2011年“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我市实施以来,商丘市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依法治市办公室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实施《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紧密围绕全市妇联系统普法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妇联基本职能,努力探索最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线,以优化维权社会环境为宗旨,以普法宣传实践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与网络,全力推动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各项权利得以实现,为商丘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市妇女儿童普法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总体做法

(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商丘市妇联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市妇联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的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组,明确权益部为主管部室,确定专人负责,2013年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领导组进行了专门调整,为妇联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2、健全工作制度。2011年市妇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妇女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商妇字〔201115号),指导全市妇联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同时制定了《商丘市妇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商丘市妇联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商丘市妇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强化工作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2011年——2013年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纳入本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年年初制定该年度的普法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法治理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底有总结。

    4、认真组织学习。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利用每周二支部学习时间,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加强妇联干部能力建设,三年来,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妇女干部能力培训、妇联干部岗位培训等工作,组织各类培训20余期,参训人数达1000余人,积极参加全国、省及市各类培训30期,参训人数达500人,有力提高了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积极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在职人员参加了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务员学法用法》等各类培训,参考及考试合格率为100%,有效提高了妇联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5、做好总结上报。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要求,市妇联按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信息、总结、开展各项工作的方案和小结及备案材料。三年来,积极向省妇联、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综治办投稿30余篇,及时反映我单位普法工作情况。由于普法宣传和维权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五年荣获“商丘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荣获省、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6、做到经费保证。为使“六五”普法工作得到财力保障,市妇联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宣传用车、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加大宣传,增强影响,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以活动为载体,抓主题宣传。自“六五”普法以来,全市妇联组织每年在“三八”妇女维权周、“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日,组织“巾帼维权志愿者”、律师宣讲团,采取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悬挂过街条幅、出示展板、举办报告会、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河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禁毒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在全市积极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引导广大妇女学法、懂法、守法。2013年,我们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李清振庭长到商丘工学院举办“庆三八送法律进校园”报告会;4月份,与市公安局联合在金世纪广场开展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宣传活动;5月份,与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在帝和广场举办了“开展法律八进,服务六城联创”大型普法宣传文艺汇演活动,邀请艺术团的演员为广大群众表演了喜闻乐见的舞蹈、戏曲、快板、歌曲等节目;“6.26禁毒日期间,配合公安部门在帝和广场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志愿者在“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的宣传条幅上签名。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进一步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能力。

   2、以舆论为导向,抓社会宣传。三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注重与媒体结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优势,深入开展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政策和维权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自觉性。2011年,开展了“预防拐卖、安全流动、安全就业”暑期反拐宣传活动,在商丘日报上刊登“防拐反拐小知识”,印制防拐反拐宣传单,在全市中小学校、火车站集中发放,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儿童的防拐反拐意识,提高了防拐反拐能力。2012年“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期间,与日报社共同就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开展调研,并开辟专栏,宣传反家暴知识,刊登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受到广大妇女好评。全市各级妇联还利用各类网络、报刊、杂志报道有关妇女维权工作和普法工作。2011年市妇联开设“商丘妇女网”,开办“主席讲坛“、“维权在线”、“妇儿动态”等专栏,宣传妇女儿童法律法规,传播家庭伦理、儿童教育等家教知识。三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在各类网络媒体、报刊、杂志上刊发普法工作信息及相关文章100余篇,进一步增强了妇联系统普法工作的信息交流,促进了我市普法工作的开展。

3、以先进为榜样,抓典型宣传。我们还注重通过典型进行宣传,每年“三八”节,召开庆祝表彰大会,大力开展“维权贡献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平安家庭”示范社区(村)、示范户评选活动。三年来,共表彰“维权贡献奖”先进集体150个、先进个人260名,“平安家庭”示范社区(村)300个、示范户300户。通过表彰在参与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忠于职守、勇于奉献的集体和个人,弘扬尊老爱幼、和亲睦邻的社会风尚,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同时,选树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激励带动更多的妇女为服务妇女儿童和依法治市工作做贡献。

(三)积极作为,有效结合,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1、加强基层维权阵地建设,使妇联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根基更牢。

    一是建设“妇女之家”维权点。为使妇女维权工作落实在基层,市妇联通过在全市农村和社区开展建设“妇女之家”活动,积极搭建市、县、乡、村四级妇女维权网络。目前,全市5627个行政村(社区)的“妇女之家”全部建立妇女维权点,实现了全覆盖,并按照“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的工作目标,通过调研、培训等措施,帮助“妇女之家”建立完善了信访、培训、巾帼志愿者服务等各项制度。同时大力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了巾帼普法队、爱心服务队、文艺宣传队等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者活跃在全市各村(社区)“妇女之家”,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帮扶救助及文艺娱乐活动,大大提升了“妇女之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二是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为了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妇女儿童维权组织建设,2011年,根据省妇联《关于加强基层妇女维权站建设的意见》要求,市妇联与市综治办联合在全市19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司法所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并制定下发了《商丘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建设工作方案》,指导各个维权工作站按照“五有”标准,即有组织、有场所、有热线、有队伍、有制度抓好基层妇女维权站建设,基本做到硬件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规范化,运作方式程序化。各维权工作站成立后,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了妇女利益表达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等制度和规范,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妇女维权活动。截止目前,全市196个维权站工作全部纳入综治考核机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50余次,受益群众约2万余人。三是健全社会化维权工作网络。近年来,市妇联多次调整充实了商丘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领导小组,由过去的20个单位增加到34个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力量;与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反家暴中心”,共处理调解涉及妇女儿童各类案件纠纷达4000余起;与市法院制定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系会议制度,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理离婚纠纷、财产纠纷、抚养纠纷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1983起;聘请了82名妇联干部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的案件审理,共陪审案件420起,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建立了以法官、律师、社会热心人士为骨干的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调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共计200余起。多种维权机制的建立和维权队伍的不断壮大,使妇女儿童维权网络逐步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
    2创新维权载体,使妇联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触角更深。为吸纳更过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到妇女的维权事业中,市妇联积极探索妇女维权工作新途径,努力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在协调各职能部门构建了社会维权网络、开通维权热线、组建维权志愿者等创新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按照省妇联的要求,建立了信访代理、协理制度,目前各项机构和制度正在逐步健全中,今后将
在各级妇联信访窗口和社区、村妇女维权服务站设立工作室,从法院审判员、信访调解员、法学专家、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及妇女维权志愿者中选聘代理员,对于无法代理的合理诉求,由代理员帮助或引导妇女群众向司法机关反映,变“等群众上访”为“替群众跑腿”,变被动化解矛盾为主动解决问题,代理员的专业服务将对满足妇女需求、维护妇女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3、做好调研信访,妇联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效果更实。一是积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维权站(点)、12338妇女维权热线以及维权志愿者的作用,认真做好妇女来信来访工作,畅通妇女诉求渠道。三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1569余件。其中,婚姻家庭类800余件,劳动权益类70余件,人身权益类230余件,财产权益类150件,其他类300余件,结案率达98%二是执行全国妇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积极为贫困涉诉妇女申请法律援助资金,为14余名贫困涉诉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56万余元。三是做好妇女权益问题的调研。为了解我市不同利益群体中妇女儿童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三年来,就我市留守妇女生存状况、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家庭暴力问题、女干部参政议政问题、下岗妇女再就业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10余篇,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实情,建言献策,促进了妇女儿童发展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做好人大、政协提案答复。充分发挥人民团体民主监督优势,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妇女儿童工作的有关提案,及时办理、答复,为推动解决妇女儿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针对性对策。

4、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妇联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范围更广。近年来,市妇联努力拓宽普法工作的平台,以家庭为主体,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抓手,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环境为目标,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在家庭中做好“四防”(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实现“四无”(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大力推进“平安家庭”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创建工作。在县一级妇联组织创建“五个一”,即一条妇女维权热线、一个妇女维权合议庭、一支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一个信访接待站和一个妇女救助站。着力发挥社区(村)“妇女之家”的维权作用,丰富“妇女之家”的维权功能,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维权咨询指导、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关系调节、邻里纠纷调解等,为妇女提供面对面的维权服务。“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农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社会稳定大局得到有效维护。

二、存在的问题

“六五”普法期间,我们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任务全面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广大妇女儿童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需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宣传,妇女儿童的法制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制观念淡薄,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

2、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主要是农村留守妇女、未成年人、城镇流动妇女以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女职工由于人群分散,文化程度层次不齐,对他们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较难,缺乏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

3、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的形式不是很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专栏不多,且形式单一,妇女之家尽管实现了全覆盖,但其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4、调查研究开展的不够深入。对于普法宣传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尽管开展了一些主题调研,但由于时间有限,人员缺乏,调研不经常、不深入,导致发现问题不及时,了解问题不全面,不能提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解决办法。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与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紧密结合
  把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利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妇女群众依法合理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商丘贡献智慧和力量。
  2、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与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庭成员法律意识和平安理念。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力度,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3、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与妇女之家建设紧密结合
  利用妇女之家宣传培训室,开展社区()妇女普法培训、讲座;利用爱心咨询室,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利用妇女图书室,为妇女群众提供普法读物和书籍。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基层阵地,将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妇女家门口。
  4、将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与强化妇女维权服务紧密结合
  按照 “打响社会化妇女维权品牌,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的目标,将妇女维权服务与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有效结合,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社会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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