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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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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的意见

 

各县(区)妇联,市直有关单位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深化“建设法治河南·巾帼在行动”活动,强化对妇女的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增强妇女法律意识,为平安商丘做贡献。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法治商丘建设目标,把服务大局和服务妇女群众有机结合,把促进妇女发展和维护妇女权益有机结合,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为根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应有作用,为构建法治商丘、实现商丘跨越发展做贡献。

    二、活动主题

    创和睦家庭  促商丘平安

    三、任务目标 

    以“创和睦家庭,促商丘平安”为主题,发挥妇联组织优势,通过创新拓展维权工作格局、强化普法宣传、创建妇女儿童维权阵地、深化“和睦家庭”创建,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现经济强、城乡美、活力足、社会安、生态好、百姓富的魅力商丘发挥“半边天”作用。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治宣传。一是节点宣传。在“3.8”维权周、“11.25”反家暴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围绕“建设法治河南·巾帼在行动—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活动主题,开展送法进社区(村)、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二是重点宣传。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媒体,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介绍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加强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有关人员、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家庭成员主动学、认真学。加大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支持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巩固维权阵地。一是组建巾帼普法宣讲团。在全市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志愿者人才库,组建“巾帼普法宣讲团”,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研究探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形式、新方法,为妇女儿童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二是发挥妇女儿童维权阵地作用。在建好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站、妇女法律援助受理点、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等维权阵地的同时,要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对基层妇女儿童维权阵地进行管理和指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先进典型。三是加强12338维权热线建设。高度重视妇女信访工作,确保12338妇女维权热线正常运转,通过热线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提高12338维权热线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三)注重事实维权。一是关爱农村留守妇女。深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生活状况、存在困难和问题,组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志愿者开展情感关爱、心理疏导、精神抚慰、权益维护等活动,增强农村留守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困难有人帮、情感有抚慰、权益有保障、致富有技能的关爱服务体系。二是继续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项目”。积极开展贫困妇女儿童的关爱资助工作,实施项目化运行,重点为10名贫困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涉诉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资金。三是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按照省妇联工作要求及相关指导意见,探索在全市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助推平安建设。一是深化“和睦家庭”创建。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领域,将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集聚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延伸,扩大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和普及率。发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更好的履职尽责,密切协作,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工作实效。做好“和睦家庭”创建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制定“和睦家庭”创建评分表,对县(区)妇联创建活动实行量化评价。命名一批“和睦家庭”创建示范社区(村)及“和睦家庭”示范户,动员组织广大家庭和妇女参与平安商丘建设。二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反拐、禁毒、防艾、反邪教等工作,重点做好综合治理点驻村帮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巾帼维权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此项活动作为妇联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具体举措,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做出实效。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级妇联组织要围绕各级党政工作中心,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和不同人群的具体特点和特殊需要,因地制宜选择工作切入点和侧重面,把对妇女群众的法治教育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放在家庭,采取各具特色、喜闻乐见的活动吸引她们积极参与,自觉将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融入社会和家庭生活中,为法治商丘建设做贡献。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妇联组织要善于运用社会各类媒体和妇联系统舆论宣传阵地,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好案例,努力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妇联将把“巾帼维权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妇联维权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通过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和年度考核,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动工作,请各县(区)妇联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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