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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维权 “一创”维稳 全力服务平安商丘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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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化”维权 “一创”维稳 全力服务平安商丘大局

——商丘市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维稳工作综述

 

在花木兰的故里商丘,生活着400多万妇女同胞,在妇女姐妹中广泛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有事找妇联,那是为我们说话的地方!妇联是娘家,能为我们当家作主!”多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始终秉承“党政所需、妇女所急、妇联所能”的工作方针,一贯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的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推进源头化维权、社会化维权、实事化维权入手,着力强化维权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平安家庭”创建为立足点,着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商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成绩突出,商丘市妇联先后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省妇儿工委评为“河南省维权示范岗”,被省妇联授予“河南省维权贡献奖”, 2009年以来,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商丘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一、    坚持源头化维权,在服务大局中创新思路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源头维权为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及时跟进政府决策过程,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不断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源头化和法制化。

1、积极参与完善公共政策体系。全市各级妇联充分运用人大立法的有效载体,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河南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保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实施,在完善公共政策体系、健全决策机制的进程中,切实加大源头维权力度,努力把维护妇女权益纳入民主化、法制化轨道。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分别向人大提交了《关于修改<河南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建议》、《关于修改<河南省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议案》,向市依法治市办提交了《关于制定商丘市“五五”普法规划的建议》、《关于制定商丘市“六五”普法规划的建议》,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提出了《关于把社区维权工作列入综合治理的考评范畴的建议》等。

2、主动提交人大、政协提案。针对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利用人大、政协的参政议政渠道,以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形式提出对策建议,引起党委、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推动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损害妇女利益的情况发生。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充分利用人大、政协“两会”契机,向人大、政协提交了《关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议案》、《关于加强商丘市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的提案》、《关于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的提案》等,主动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积极为妇女儿童发展争取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调查才有发言权。”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针对出嫁女土地权益维护、妇女受家庭暴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安全成长、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创业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摸排各种困难和问题,追溯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及建议,完成了《关于对商丘市困境儿童慈善需求的调研》、《商丘市农村留守儿童调研》、《商丘市家庭暴力现状及对策研究》、《商丘市留守妇女情况调查》、《商丘市女大学生村官发展现状调研》、《商丘市女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新形势下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能力建设的思考和建议》、《商丘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调研》等50余篇调研论文,通过深入的调查分析,为妇女维权工作找到切入点,为制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提供翔实的调研依据,增强了妇女维权工作理论研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其中,《新形势下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能力建设的思考和建议》、《商丘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调研》、《实施家政服务开启妇女就业新篇章》等调研报告获全省妇联系统调研报告评选活动三等奖。

4、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为切实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落实,我们一方面争取人大把保障妇女权益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在2013年,由人大牵头,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劳动局、总工会、妇联等多个部门对我市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更好地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专题座谈,促进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劳动、卫生、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在涉及妇女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保护、社会福利政策享受等方面的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年度评估,对目标实施不力的部门进行督促,指导其发挥职能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和落实。

二、推进社会化维权,在机制建设上拓宽平台

各级妇联组织注重充分凝聚社会力量,加强沟通协调,整合有效资源,努力健全维权网络和社会化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各级维权机构和阵地建设,不断拓宽维权平台,推动维权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1、不断强化维权领导组织建设。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专门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县两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多次对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及充实,市级维权领导组成员单位由2000年的20个增至目前的34个,维权工作力量不断壮大,形成了政府主导、妇联协调、多部门合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还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组、妇联信访工作领导组等维权机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逐步健全维权服务网络。2003年,市、县两级妇联开通了“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多年来共接待、处理妇女儿童来电、来信、来访维权案件8000余件,结案率达98%,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服务。2007年,市妇联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受理点10个,实现了基层妇联有维权阵地。2011年,市妇联进一步拓宽维权平台,与市综治办联合在全市19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司法所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同时协调综治部门,将维权站工作全部纳入综治考核机制,基层维权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2012年,市妇联又在全市4626个行政村和社区的“妇女之家”全部建立妇女维权点,使市、县、乡、村四级维权网络逐步健全,实现了全覆盖。

3、着力建立司法保护体系。各级妇联组织注重协同各执法部门力量,形成妇女儿童司法保护体系。2000年以来,我们先后司法局联合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6000余次;与公安局联合成立了“110反家暴中心”,处理调解涉及妇女儿童各类案件纠纷达4000余起;密切联系各级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发展82名妇联干部为法院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审判、监督离婚纠纷、财产纠纷、抚养纠纷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420起,为妇女儿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653妇女维权与司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形成了群众团体和司法部门共同维权的强大合力,实现了妇联单一维权向社会化维权的转变。

4、积极壮大维权志愿者队伍。除了加强维权组织、机制和阵地建设外,我们还积极吸纳社会公益力量,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增砖添瓦。各级妇联组织不断加强与女企业家协会、女领导干部联谊会等妇联团体会员的合作,利用女性社团人才集聚的优势,发挥其在创业指导、宣教引导、维权帮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和力量倾斜。市、县两级妇联分别成立了“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多年来,凝聚了越来越多的巾帼志愿者,特别是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加入志愿者队伍,引导妇女和家庭主动参与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据统计,全市200余名巾帼维权志愿者成功调解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共计5000余起,为增加和谐稳定因素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后,我们还将依托妇女之家,在市、县建立信访代理、协理制度,从法院审判员、信访调解员、法学专家、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及妇女维权志愿者中选聘选聘代理员,帮助或引导妇女群众向司法机关合理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三、注重实事化维权,在关注民生中延伸手臂

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针对弱势妇女儿童的维权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延伸维权手臂,争取优势资源,实施服务项目,进一步推动维权工作的项目化和实事化。

1、积极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项目”。 认真执行全国妇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切实加强与各级法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沟通,积极为贫困涉诉妇女申请法律援助资金,2011年项目实施以来,共为14名贫困涉诉妇女申请法律援助款近3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56万余元。

2、大力实施贫困妇女儿童关爱工程。为了切实关注贫困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2013年,市妇联创新工作载体,在全市实施贫困妇女儿童关爱工程。活动依托母亲节和“六一”儿童节,组织开展了以“献给母亲的爱”为主题的关爱贫困母亲活动和以“收集一张报纸、奉献一份爱心、传递一本书籍、倾注一片真情” 为主题的“爱心书递”关爱贫困儿童活动。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多方呼吁,积极协调下,来自社会各界爱心团体和个人的人士踊跃为贫困妇女儿童捐善款、献爱心。截至目前,共为贫困妇女儿童捐款166772元,捐书24676本,文具3473件,捐建爱心书屋13个。爱心活动仍在持续,市妇联将把“贫困妇女儿童关爱工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实做好,切实为贫困妇女儿童送去关爱和帮助,真正使他们享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3、深入实施“巾帼创业培训工程”。 为切实解决下岗女职工、女农民工、女大学生的创业就业问题,市妇联在全市实施“巾帼创业培训工程”,积极联合劳动、财政等部门,近年来,建立创业实践基地30个,妇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10个,共为女大学生、女下岗职工、女农民工组织创业就业培训1000余次,为10万余人提供就业培训。通过举办“春风送岗位”活动、高校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共为女大学生、女下岗职工、女农民工组织招聘会320余期,为11.6万人提供创业就业指导,帮助3万余人实现了创业就业梦想。

4、全面开展农村妇女健康检查。认真实施全国“两癌”普查项目,对全市3.9万人进行了两癌免费检查,推荐45名患病妇女申报了全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免费盆底筛查和义诊,引导留守妇女关爱自己、关爱家庭、健康生活,进一步提高了留守妇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力实施全国妇联“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提高“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执行单位和项目执行医院对实施项目重要意义的认识,组织举办“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培训班,帮助留守妇女增强健康保健意识,减少妇科疾病的发生,促进了留守妇女健康状况的进一步改善。

5、创新开展“做群众贴心人活动”。市妇联积极响应市委“做群众贴心人”的号召,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载体,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中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促发展,争做妇女群众贴心人”活动。将梁园区周集乡张庄村和睢阳区孙福集乡朱大楼村作为帮扶联系点,在政策、资金、项目上进行倾斜,为帮扶村修路、打井、种树,帮助村“两委”健全班子、完善制度,引进项目资金,帮扶困难群众,带领村民增收致富,推动两村经济和社会建设稳步发展。为把活动推向深入,市妇联每名党员干部在帮扶点分包一个定点联系户,定期开展调研,主动与联系户结成帮扶对子,每逢“三夏”、中秋、春节,都深入到贫困群众中走访慰问,帮助其解决困难、度过难关。目前,市妇联共为帮扶村引进项目资金近40万元,累计走访群众200余户,慰问贫困户、孤残老人26户,资助贫困大学生、贫困儿童83名,捐赠办公设施10套,图书800多册,累计捐款捐物达8万多元。

四、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在维护稳定中挖掘资源

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大局,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以“平安家庭” 创建为立足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维权与维稳工作的有效结合。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各级妇联组织将“平安建设”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民心工程,高度重视,列入年度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妇联成立了“平安建设”领导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副职亲自抓,权益部具体管,有关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平安建设”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定和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制度,每年与各部室签订《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措施,实施奖惩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分析工作情况,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妇联突出法制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这一主题,依托“12·4”法制宣传日和“6·26”禁毒日、“11.25反家暴日”、“12.1艾滋病防治日”等重大节日,深入机关、乡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市场,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组织举办维权专题培训班、法制报告会、文艺宣传晚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妇女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广大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优化了妇女儿童维权社会环境,营造了平安、和谐的浓厚社会氛围。据统计,近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共印发维权宣传资料10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00余次,悬挂宣传横幅2000余条,举办法制宣传活动500余次。

3、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各级妇联利用乡镇、社区妇女儿童维权站,组织巾帼维权志愿者,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法规以及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心理咨询等方面的维权咨询服务。认真、及时接待基层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来访有登记、处理有结果、工作有记录。近年来,共受理各类有关妇女儿童方面案件近4000余件,实现了妇女儿童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纠纷不激化,矛盾不扩大”,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4、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妇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驻村工作队多次深入到综合治理联系点——永城市龙岗乡,帮助驻村点制定和完善综合治理规章制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与排查工作,确保驻村点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春节和“三夏”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了解其生活生产困难,送去慰问物资,帮助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度过生活难关。多年来,市妇联看望龙岗乡困难户30余户,送去慰问金2万余元,面粉、食用油等慰问物质价值1万余元。

5、大力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的“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市妇联都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家庭中开展“维权贡献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平安家庭”示范社区(村)、“平安家庭”示范户评选活动。2005年来,共评选出“维权贡献奖”先进集体340个、先进个人587名,“平安家庭”示范社区(村)232个、“平安家庭”示范户297户。通过表彰在参与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弘扬尊老爱幼,和亲睦邻的社会风尚,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人关注、支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同时,激励更多的妇女为服务妇女儿童和平安商丘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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