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发展
关于在全市农村妇女中实施“巾帼科技星火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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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妇字〔201418

 

 

商丘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农村妇女中实施

“巾帼科技星火工程”的意见

 

各县(区)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省、市妇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村妇女发展现代农业及创业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她们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农村妇女中持续实施“巾帼科技星火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训目标

按照五年培训计划,2014年,对全市1.5万名农村妇女进行农业新技术、新知识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骨干,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并带动全市广大农村妇女进一步提高科技素质和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及增收致富能力。

二、培训对象

1、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创业致富能力的农村妇女;

2、有一定技能基础和生产经营规模的农村妇女致富带头人、种粮女状元、土地规模经营女标兵、农产品女经纪人、专业合作组织女负责人等;

3、村妇代会成员及村组妇女组长。

三、培训内容

广泛开展以种、养、加为主,适合农村妇女的技术培训,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发展高效种植业、规模化养殖业、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培训方式

1、按照就近、就地、就便,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依托妇联自身组织网络,依托各级妇女培训基地、妇女之家,依托先进创业妇女典型,依托政府有关部门“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载体,拓展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

2、坚持适时培训和农闲培训相结合,举办培训班与现场授课相结合,普及型培训与提高型培训相结合。

3、每期培训班100人左右,每期培训一项技术。

五、培训经费

市妇联将积极向上级争取培训经费,争取为每个县(区)下拨一定专项培训经费支持各地实施集中培训。各县(区)也要积极向本地财政争取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1、整合资源,提供保障。培训农村妇女骨干工作要与各相关部门的农村科普活动、“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巾帼创业培训工程”、“巾帼绿色家园行动”等活动和科技扶贫培训项目实施相结合,不断提高妇女直接从政府培训工程中受益的比例。

2、规范管理,确保成效。集中培训农村妇女骨干工作要以各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包括:①每期培训现场照片;②学员名单、地址、联系方式;③老师授课资料;④培训简报。各县(区)妇联要及时上报培训信息,市妇联将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妇联要及时做好培训计划和宣传发动、报名工作,并按计划组织好每一期培训。积极联系农业、科技、林业、供销、畜牧等部门选派好每期教师。每季度向市妇联上报一次培训工作进度。

4、培树典型,引领发展。注重培训实效,鼓励支持受训妇女用所学科技知识发展生产、进行创业致富。通过争取小额贷款扶持种植、养殖女能手、农产品女经纪人、规模经营女标兵,争取有关部门的专项经费扶持妇女致富带头人等方式,扶持发展一批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引领妇女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实现新作为。通过“拉手帮扶”、“基地+合作社+农户”、示范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带动广大农村妇女通过辛勤劳动和政策扶持,依靠科技创新发展,为推动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做出积极贡献。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

                                        20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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