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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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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

    现将河南省妇联《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行动的通知》【豫妇[2014]27号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找准工作载体,将此项工作与妇联各项常规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取得成效。同时,请将工作开展情况与图片及时上报至市妇联权益部。

电子邮箱:sqsflqyb@163.com

联系人:冯岩

 

 

 商丘市妇女联合会

                                       2014617

 

 

豫妇〔201427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行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妇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2号文件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结合我省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以下简称“三留守人员”)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省妇联决定在全省进一步深化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把关爱行动作为当前农村妇女工作的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1223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重视农村“三留守人员”问题,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近年来,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三留守人员”问题日益凸显,他们在生产生活、家庭教育、心理生理、安全医疗等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省委将 “三留守人员”的关爱服务纳入2014年农村工作的重点。

2011年,省妇联曾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的通知》。三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关爱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新时期农村“三留守人员”生存发展的现实情况,进一步深化关爱行动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四个河南建设的需要,关系到家庭和睦、社会平安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是妇联组织配合党委政府实施关爱帮扶工作的责任所在。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作好这项工作的时代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妇女工作的重点,立足于留守妇女权益希望维护、生产农忙期待帮助、子女教育期盼指导、精神心理渴求抚慰、人身安全需要保护等迫切需求,以维护留守妇女老人权益、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着力点,以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之家”为依托,采取切实措施,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做起,为农村“三留守人员”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服务。

二、多措并举,把关爱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一)因地制宜,实施互助关爱行动。以村(组)为单位,以关爱服务为宗旨,以就近就便、自愿参加为原则,建立留守妇女互助组。毎个行政村千人以下至少建立1个互助组,千人以上建立2个或多个互助组;互助组要推选一名有文化、热心助人的女性担任组长,在村妇代会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邻里守望、互帮自助公约;开展邻里关爱、尊老爱幼、扶弱济困、家庭和睦、科学家教、夫妻和谐相处等知识学习及交流活动,注重营造农忙时相互帮助忙收种、平日里相互交心谈感受的生活氛围,自觉带动全村家庭主动与村委签订和睦家庭创建承诺书;与空巢孤寡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定期为老人提供情感慰藉、打扫卫生、陪护送医就诊等贴心服务。努力做到生产互助、生活互帮、精神互慰、教育互享、矛盾互调、权益互维,构建温馨和谐人际关系,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整合资源,实施组织关爱行动。把深化关爱行动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领留守妇女增收致富的载体和抓手,积极争取基层组织支持,使政策项目更多地普惠“三留守人员”。要通过开展 “巾帼文明岗”和行政村结队共创“巾帼示范村”活动,搭建城乡互助共赢平台,为农村留守妇女发展提供帮助;引荐农村留守妇女加入专业合作社,优先向有创业意愿的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为更多的贫困留守妇女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提供资金服务;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和政府培训资源,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参加实用技术、就业技能、法律知识、家庭教育、妇幼保健、文明礼仪、科学常识等培训,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增收致富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大关爱帮扶农村“三留守人员”社会救助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治、法律援助及母亲健康快车等项目,优先为贫困留守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使更多的“三留守人员”普受惠;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妇女文体健身团队,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加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为农村留守老人送温暖活动,将关爱农村留守老人行动与“敬老献爱心、孝老促和谐”活动相结合,利用节点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贴心服务;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依托农村留守儿童指导服务机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等,组织开展生活照顾、亲情抚慰、课业辅导、安全管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

(三)积极倡导,实施志愿关爱行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注重资源叠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主动参与到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行动中,尽心竭力为困难“三留守人员”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开展“四结对服务”,即巾帼示范岗与妇代会结对,城镇爱心家庭与留守家庭结对,妇代会主任、妇女代表与农村留守妇女结对,代理妈妈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等一对一爱心帮扶服务。组织巾帼志愿者深入农村“三留守人员”家中走访慰问,宣传政策、解读法律,了解他们生产生活中的所需所求所盼,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法律咨询、信访代理、医疗保健、应急救助、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宣教和服务;组织教师、爱心妈妈、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基层干部与留守儿童开展“大手拉小手”、“手拉手一帮一”、“校地结对”等互助活动;组织城市儿童与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开展“与好朋友共读一本好书”等互帮互学活动,把社会关爱和温暖及时送到农村“三留守人员”身边。

三、夯实基础,推动关爱行动做深做细做实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细致的、贴心的温暖工程,要把这项工作摆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位置,提高认识,提升责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取得实效。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进行摸排,澄清底数,逐人登记造册,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农村“三留守人员”生存状况和实际困难,推动出台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努力形成关爱帮扶长效机制。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妇女之家服务功能。紧紧抓住党委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契机,进一步争取对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严格按照“组织健全、人员落实、阵地巩固、经费保证、工作活跃”目标要求,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妇女之家”,确保有健全的组织、一定的经费保障、巩固的工作阵地和高服务能力的妇女工作者队伍,为进一步推动关爱行动提供组织、资金、队伍和阵地保障。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建设。围绕平安建设大局,立足建设四个河南目标,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发挥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妇女儿童维权站等服务平台作用,充分调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广大家庭参与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热情,组织农村留守妇女积极融入平安村庄、和睦家庭创建活动,以小家平安促社会稳定。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性侵留守妇女儿童、家庭暴力、虐待留守老人及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农村“三留守人员”营造安全、放心的生存发展环境。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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